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示
文章来源:保山质检中心 上传时间:2015-02-20 浏览量:8710
2015年省本级财政收支预算经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批准,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云财预〔2015〕154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一、单位基本职责
根据“三定方案”,贯彻执行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保障量值统一;在授权范围内开展计量器具强制检定、仲裁检定、测试与校准;依法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仲裁检验、定期检验和委托检验;在核准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委托检验及特种设备事故的鉴定、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开展标准化研究和标准咨询;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人员培训;开展标准化、计量、检验检测科学技术研究。
二、单位基本情况
2015年本单位编制49个,在职人员4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8人,车辆编制13个,实有车辆10辆。
三、2015年单位收支预算情况
2015年单位财务总收入1514.45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896.6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37.7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8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5年单位支出预算总额为1514.45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422.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87万元,项目支出237.79万元),收费成本补助711.7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的支出38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3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30万元。
现对上述事项进行公示。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201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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