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及《2017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云质监办财〔2017〕22号)等要求,现将2017年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预算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收入支出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三定方案”,贯彻执行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保障量值统一;在授权范围内开展计量器具强制检定、仲裁检定、测试与校准;依法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仲裁检验、定期检验和委托检验;在核准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委托检验及特种设备事故的鉴定、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开展标准化研究和标准咨询;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人员培训;开展标准化、计量、检验检测科学技术研究。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和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遵循现代化国家治理理念,拓展预算测算年度,促进政策与预算相结合;加强项目建设,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着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与合理性,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二)总体要求: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目标,全面深化部门预算,稳增长、促发展、惠民生。坚持全面统筹,规范收支管理,坚持优化结构,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努力降低成本,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正。
(三)基本原则: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民生优先,确保重点。
(四)编制方法:依据《预算法》,实行全口径预算,依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制支出。根据2017年质检事业发展计划规划和各项工作预期目标,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预算编制做到“统筹兼顾、优化结构、收支平衡、讲求绩效”,单位部门预算严格按照《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在编制过程中,每个项目预算都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支付范围和标准,严格测算项目所需资金,在项目实施方案中严格项目实施方案的项目及对象,未超范围、超标准编制预算。所有编制预算项目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范围、标准,确保客观真实、全面完整。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单位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属财政全供给单位,是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直属事业单位,单位在职人员编制49人,在职实有4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8人,外聘人员37人。车辆编制13辆,实有车辆12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财务总收入1205.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02.64万元,上年结转3.0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0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05.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02.6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02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02.64万元(本级财力452.64万元,收费成本补偿65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02.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2.64万元,占总支出的41.05%,项目支出650万元,占总支出的58.95%。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201170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标准化管理450万元,主要用于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检验检测能力提升专项。
“201(类)1750(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事业运行327.35万元,主要用于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机构运转基本支出。
“20117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检验检测大楼建盖。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0.43万元,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36万元,主要用于省级财政负担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4.84万元,主要用于省级财政负担的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2.32万元,主要用于省级财政负担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3万元,主要用于省级财政负担的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3.98万元,主要用于省级财政负担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部分。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2.6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8.9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3.38%;其他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7.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事业单位机构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0万元(其中:检验检测能力提升专项450万元,检验检测大楼建设项目200万元)。
现对上述事项进行公示。
附件: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2017年预算公开情况表(共7张表).xlsx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