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梯使用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140号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Z6001-2013)等法规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为满足全市电梯使用单位的培训需求,现决定举办电梯操作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班,请各电梯使用单位按要求选派人员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时间安排
报到时间:2016年5月6日。
培训考核时间:2016年5月7日至5月14日。
二、报到地点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办公楼一楼,保山市隆阳区同仁街143—1号(骨科医院对面)。
三、培训考核费
按照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收费备标准执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费900元/项·人,电梯操作人员培训费900元/项·人。不再另收考核费。
学员食宿自理。
四、报考要求
1.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60周岁以下;
(2)操作人员具有初中以上、管理人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3)操作人员有相适应的工作经历至少3个月;
(4)管理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经历至少2年以上。
2.提交资料及相关说明:
(1)详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附件1)中“相关资料”;
(2)安全教育和培训证明、实习证明(附件2、3),需用人单位签注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体检报告需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
(4)毕业证遗失的,请复印户口本中申请人的信息,或者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证明说明其学历情况,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确认。
各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请根据自身的工作需要,安排有关人员参加培训考核,并将申请材料于2016年5月5日前,交到保山中心确认或报到时提交确认。
联系电话/传真:0875-2190595
联系人:陶建杰、许晓明
附件: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申请表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证明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习证明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2016年4月18日